读者违规行为处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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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读者借阅超期、图书遗失及盗窃书刊的处理

(一)借阅超期处理办法

图书发生超期时,单本图书超期,停借2天;多本图书超期时,累计所借图书停借天数,例如:3本图书超期,此校园一卡通图书停借3*2=6天。

(二)图书遗失处理办法

遗失所借图书需以图书形式进行赔偿。赔书应以同版新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进行赔偿,赔偿图书应符合公众使用要求,不得有损坏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书刊盗窃行为处理办法

读者离馆时,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携带出馆者,按下列程序措施处理:

第一次违规:听取违规者申辩,登记校园一卡通卡号,停止借书权限一个月。

第二次违规: 通知学校相关部门,按照《河北医科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处理。

二、校园一卡通违规使用

使用非本人校园一卡通进馆者,一经发现禁止入内,并按照学校一卡通中心相关规定处理。

三、其他违反图书馆相关规定行为

(一)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者,取消其一个月入馆资格。

(二)在图书馆内任何地点吸烟者,取消其一个月入馆资格。

(三)携带除手机、电脑以外电器进入馆内充电者,自行处理物品并接受劝告教育。对不听取劝告者或无人监管的违规电器,图书馆有权代为监管处置,并将违规行为通知所在学院。

(四)携带食品和饮料入馆者,自行处理物品并接受劝告教育。

(五)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处理。